離婚後發現虛假債務

離婚後發現虛假債務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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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債務不對怎麼辦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和債務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一條規定,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可見,離婚時必須處理財產、債務問題,其立法意圖是爲減少訴累,維護家庭穩定、社會和睦。

因爲離婚一般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處理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負擔問題,其實是訴的競合,離婚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負擔存在主從關係,而將案由定爲離婚。

離婚訴訟中一併處理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負擔問題,這種訴的競合,是《婚姻法》明確規定的,從民事訴訟理論的角度分析,應該屬於必要的共同訴訟。

因此,除非是在離婚問題解決後另行處理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纔是單一的案由。否則根據《婚姻法》,在離婚案件中,有財產、債務的,就需要一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