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法院規定時間不還怎麼辦?

一、欠錢法院規定時間不還怎麼辦?

欠錢法院規定時間不還怎麼辦?

欠錢法院規定時間不還可以判決還款,然後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存在是受法律保護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於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你作爲出借人, 你應當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若被告主張已經歸還借款其應當提供證據支援,若其沒有證據,其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在勝訴的請況下,對方仍不償還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去扣劃、拍賣被告的財產,且訴訟費、執行費由被告承擔。

2、《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據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法院判決勝訴後,對方應當按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如果不履行判決的,勝訴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其處罰。要看證據,如果債權人證據充分,法院肯定會支援債權人。同時也要看你們的借款數額,如果借款數額過大,也沒有銀行流水等,法院判起來也比較謹慎。民事訴訟最長6個月內審結 本案可能會使用簡易程序 3個月內審結。

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遇到欠條丟失的情況之下仍然是可以到法院去起訴的,只要證明雙方當事人確實存在着借款的事實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擁有欠條這樣的一種證據,其他的證據補充也可以。然後獲得法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