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錢怎麼辦?

一、去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錢怎麼辦?

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錢怎麼辦?

去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錢應當書寫起訴狀。要求法院進行立案受理。提交申請執行書、複印判決書、繳納執行費到立案庭辦理《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欠債不還起訴處理方法有哪些?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帳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餘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於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後,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於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說訴訟中欠錢不還怎麼辦,怎麼開庭,限於篇幅,在這裏就不細說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在當代社會現實生活當中確實比較常見的,就一些民間債務方面的糾紛會到法院來進行起訴受理,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這會耗費很大的成本,所以最好建議私底下協商解決,實在不行的情況之下在去法院進行起訴,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