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去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辦?

去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辦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法院判決後不執行怎麼處理?

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三、欠錢不還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原、被告雙方的身份資訊,如果是單位的,則應該提供工商登記資訊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2、訴狀。

3、與訴訟請求有關的證據材料。

如果需要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的,還應該由原告出具相應的授權委託書,其中代理人還應該準備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所規定的證明材料。

欠錢不還到法院起訴是比較有效的方法,但是債權人在起訴之前要做的準備工作也很多,等法院的判決書正式下來以後,雙方再根據當時的情況決定下一步的行動,如果債務人能夠自覺履行判決書,這也是最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