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對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

一、債權人對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

債權人對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

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訴處理: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債務糾紛起訴之前應該做好哪些準備?

(1)證據分析。當事人應圍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進行分析,爲庭審對證據發表意見做好準備。

(2)確認開庭時間、地點。人民法院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告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和地點。當事人收到開庭通知後應簽收送達回執,並妥善保管開庭通知,開庭通知是進入法庭參加庭審的憑證之一。

(3)出庭準備。開庭時,訴訟參加人應向法庭提供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出庭函等,書記員查明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並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覈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等。

對欠錢不還的老賴起訴是最直接有效的處理方式,國家司法機關對老賴有相應的懲處措施,可是,債務糾紛這種民事糾紛不能由人民法院直接介入處理,債權人不向法院起訴的,如果用違法的方法討債,就得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