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借條沒收到錢借條名字寫錯有關係嗎?

一、打了借條沒收到錢借條名字寫錯有關係嗎?

打了借條沒收到錢借條名字寫錯有關係嗎?

有關係的,對於借條中相關資訊錯誤的,應當立即協商改正,並履行借條的法律義務。但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貸款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書寫借條的具體內容

1、名稱。

應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

2、當事人。

應寫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並寫明身份證號碼,千萬不要寫暱稱或者綽號。

3、金額。

應寫清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並確保雙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規定以大寫爲準。

4、時間。

一般應寫清與借款有關的時間期限,包括借款時間和還款期限。

5、利息。

如雙方約定了借款利息,就應該在借條中用文字予以明確,並保證約定的利率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6、簽名。

應由借款者本人親自簽名並加按手印,留下聯繫方式。

7、語言文字。

借條的書寫要清晰,同時爲了避免歧義,一定要考慮文字、語句有無歧義。

8、擔保。

爲維護借款安全,可以考慮讓對方提供相應擔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證人擔保。

9、交款證明。

民間借貸在法律上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的實際交付才能使借貸關係生效。

在司法實踐中,雙方根據自己協商的情況來建立借貸關係,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辦理相關事項的,特別是在簽訂借條時,雙方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真實資訊,如果涉及到提供假資訊從事詐騙活動的,那麼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