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共同債務人是連帶債務人嗎
您好!關於您諮詢的“父親債務人和子女是共同債務人嗎”問題回覆如下:多數人之債中不分份額地承擔債務,其中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履行全部債務的多數債務人
連帶債務:連帶之債的一種.數個債務人均有義務對債權人作全部給付的債務.其構成條件爲:(1)債務人須爲數個;(2)數個債務人須爲同一給付;(3)債務的產生系出於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4)每個債務人均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連帶之債中的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或幾個債務人請求償付全部債務.清償了全部連帶債務的債務人作爲新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其他債務人向自己償付各自應分擔的債務份額.希望對你的共同債務人是連帶債務人嗎的問題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