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有什麼風險存在?

民間借貸也就是公民之間的借款,是與銀行借貸相對應的。銀行借貸有銀行借貸的風險,民間借貸自然也就有民間借貸的風險。具體來說,民間借貸中有什麼風險存在呢?爲了避免遭遇民間借貸的風險而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債權人應怎樣防範民間借貸中的風險呢?對於這些問題,下文中將詳細爲您展開介紹。

民間借貸中有什麼風險存在?

一、民間借貸中有什麼風險

(一)債務人信用的風險

關於債務人的身份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

1、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

(三)借款用途的風險

在民間借貸中要注意惡意借貸的問題,也就是借款人籌集資金所指向的對象爲非法用途的借貸關係。對於這種借貸關係,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該行爲因爲違反了國家法律,也被確認爲無效。

(四)損失利息的風險

利息風險包括沒有約定利息、約定的利息超過有關規定、約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規定等、約定利息要合法。借貸關係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爲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約定也是受到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

(五)擔保風險與防範

如果擔保主體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職能部門或者法人的分支機構,那麼這些擔保主體就可能不具備合法的資格。

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注意擔保期間,不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期間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爲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約定不明的爲兩年。

總之,在目前有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個人誠信體系還沒有真正建立的情況下,民間借貸的風險主要還是集中在出借人身上。只要出借人在借貸過程中注意上述幾個問題,就能做到有效的防範和化解風險,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怎樣防範民間借貸中的風險

(一)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首先考慮對方的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選擇那些有還款保證或來源且信譽良好的人。同時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千萬不能將錢借給從事非法經營或活動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賭博、走私、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於違法借貸,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二)對於借款人來說,不要超能力舉債。而對於貸款人,如果是利用借貸進行投資的,借款的數額要以借款人的信譽、所借款項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來定。

(三)民間借貸期限不能無限制。要認真權衡收益與風險。若是該筆借款利率較高,且長期限對於借款收回的影響不是很大,就可將借款期限定得長一些。反之,則要選擇短期限。

(四)民間借貸還要考慮什麼人給借款人提供擔保,是否有信譽,是否有代償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財產作抵押或質押,這樣是最安全的措施,但要到有關部門進行法律登記。這樣纔能有保證。

除此之外,證據向來都是決定訴訟勝敗的關鍵。民間借貸糾紛主要的證據就是借條,在訴訟中,除非一方能證明該借條是透過不合法方式取得,否則持借條一方的還款主張得到法官支援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借款時應儘量讓借款人出具借條。當借條不慎遺失或未寫借條,而對方以此否認借貸關係時,要注意採取有效辦法以取得證明借貸關係的憑據。

鑑於目前電子證據已得到法律的認可並在實踐中廣泛應用,將電話錄音或短信作爲證據不失爲一個好辦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借條的作用。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民間借貸的問題。在民間借貸的過程中,要想做好防範民間借貸風險的措施,簽訂好合法有效的民間借貸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民間借貸合同是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後債權人及時維權的重要依據。此外,債權人還要注意收集好其他相關的證據,以便在債務人耍賴不還債時能夠憑藉證據起訴債務人,並贏得官司。如果您不知道該如何收集證據,您不妨諮詢一下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