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是什麼

公民之間若急需用錢的話,其實很少會透過銀行貸款的,因爲銀行放貸的手續比較麻煩,所耽誤的時間也比較久。這種情況下,一般是向身邊的親朋好友進行借款,也就是我們說的民間借貸。但我們也要看到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有哪些。

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是什麼

(一)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爲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二)出借人僅憑一張大額借條起訴時,還要對是否存在借貸關係、是否履行了交付款項的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有可能承擔不利後果。

(三)出借人依照合同約定請求支付借款利息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借條上要註明還款時間,借條上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的,屬於沒有明確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在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主張債權,訴訟時效一般從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債權之日起,但是最長不得超過最長保護期20年。

(五)對於因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形成的借貸關係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借貸關係,法院依法不予保護。

(六)如以騙取財物、逃廢債務爲目的實施虛假訴訟,除駁回其訴訟請求,對其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法予以制裁外,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間借貸中,很多當事人其實都是不太瞭解法律的,因此如果一方有心的話,則就有可能透過簽訂的借條或借款合同來損害對方的利益。由此,在進行民間借貸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小心謹慎,對不是很熟悉的人一定不要輕易的出借大筆金額的錢。關於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本站小編就爲大家整理到此,但願能幫助你解決疑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鄭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