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怎麼辦

一、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怎麼辦

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怎麼辦

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如果還未轉移,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或是儘快提起訴訟並提出財產保全。如果出現出借人放棄其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低價轉讓財產、或進行其他減損自己財產的行爲時,這時出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即行使撤銷權。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行使撤銷權需要滿足四個條件出借人與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到期債權債務關係;借款人實施了放棄債權、處分財產等行爲;借款人處分財產的行爲必須已經生效;借款人的行爲造成出借人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難以實現。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二、債權人撤銷權的效力

1、對於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爲一經被撤銷,視爲自始無效。

2、對於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債務人支付對價的,得向債務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