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限制有哪些?

借款人是相對於貸款人來說,指的就是在信貸的活動中以自身的財產或者信用作爲保證然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個人或者是企業單位。那麼關於借款人的限制有哪些?這是借款人所需要了解的內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關於借款人的限制的相關內容。

借款人的限制有哪些?

首次出現個人對個人的網絡信貸服務平臺。這種模式由於使借貸雙方互惠雙贏,加上其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個性化的利率定價機制,推出後得到廣泛的認可和關注,迅速在其他國家複製。我們團隊看到了這種模式將對中國民間信貸及小額貸款行業帶來深遠積極的影響。我們決定結合中國的社會信用狀況,利用可靠的信用審覈模型和先進的技術,創建了適合中國的P2P小額信貸網絡平臺——“借款人

①借款人不得同時向同一轄區的貸款人的不同分支機構分別借款;

②告知義務。借款人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有關生產經營的情況,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虛假的生產經營資料借得與自己的償還能力不相稱的借款,影響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的投資,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少數情況之外,我國公司法和有關企業法和企業登記制度都明確規定,當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業(包括作爲公司企業的股東),必須要有法定最低限額的註冊資金,在登記時,這些資金須附上有關銀行及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

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方面進行投機性的經營活動;

⑤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業務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謀取非法收入,《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作爲中間商在原貸款價格(利率)上再加價轉讓,擡高融資市場利率,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

⑦借款人不得違反國家外管理的規定,使用外匯貸款,在我國的人民幣尚未完全實現可自由兌換前,國家仍然要對外匯資金實行監管及對從業(外匯)機構進行資格限制,用來保證國家外匯資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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