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分爲兩種,一種是承擔一般責任擔保的擔保人和另外一種是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擔保人。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借貸中的一般保證人承擔其約定保證範圍內的責任,借貸中的連帶保證人則需對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全部連帶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