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抵押物騙貸擔保,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日常生活中,由於放款人缺乏法律意識、危機意識,在審覈借款人的相關資訊方面不夠細緻,導致借款人利用虛假抵押物騙貸的情況發生。雖然存在有擔保人擔保貸款,但是也會存在擔保人與借款人串通或者擔保人並不知情的情況。那麼假抵押物騙貸擔保中的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下面小編將帶來相關的介紹。

虛假抵押物騙貸擔保,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爲兩種,一是擔保人知情的情況下,擔保人屬於從犯,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有財產就用財產抵債,沒有財產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二是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免除責任。具體分析如下。

一、虛假抵押物騙貸擔保中擔保人應該承擔的責任

(一)擔保人知情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這條規定說的就是貸款詐騙罪。如果擔保人知情,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和執法理念,擔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二)擔保人不知情

在有些情況下,確實存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那麼爲了體現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於這部分人只要他們能舉證證明自己不知情,就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責任。

從上面小編整理的法律資料可知,擔保人爲虛假抵押物騙貸擔保時,可能會面臨被法律制裁的風險,構成貸款詐騙罪的從犯。但是,只要擔保人能舉證證明自己並不知情,就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自己的責任。因此小編建議廣大朋友在爲他人做擔保時,一定要小心謹慎,切莫隨意應允,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錦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