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連帶責任保證怎樣免除責任

民法典連帶責任保證怎樣免除責任
律師解析:債權人沒有在保證期間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的責任免除,對於債權人與保證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務,債權人未經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允許債務轉讓的,保證人對轉讓的債務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