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
二、申請強制執行要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時要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2、申請強制執行時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檔案
(1)申請執行書;
(2)作爲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即民事判決書;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果申請人是作爲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要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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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