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民間借貸是很多企業和個人的首先貸款路途,因爲方便快捷,可以迅速的解決資金難題,爲了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民間借貸應該注意什麼?民間借貸過程中經常發生糾紛,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會根據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則,引導當事人及時舉證。那麼,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如何舉證?看完下面的內容您就清楚了。

民間借貸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一、民間借貸應該注意什麼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

(二)應有借款合同或借據。借款時,不要顧及人情、關係等因素,一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清合同或借據,並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儲存。

(三)對於比較大的款項,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爲了保險起見,對於大額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並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

(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應合法。對於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賭博、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

(五)借款利率應合理合法。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 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複利,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利滾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複利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款雙方協商的利率應 在合法範圍之內。

二、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如何舉證

(一)原告基於借貸關係主張返還借款的,應當對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等要件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抗辯借款本金、利息等已經全部償還或部分償還的,應當對償還借款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二)原告僅提供借據主張借貸關係成立,被告提出反駁證據足以對借款關係真實性產生合理懷疑的,人民法院應當要求原告進一步提供證據。原告不能證明款項交付事實的,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三)原告僅提供轉賬、存款憑證等交付憑證,未提供借貸合意憑證,被告以雙方不存在借貸關係或者存在其他法律關係爲抗辯,並提出證據足以對借款關係真實性產生合理懷疑的,人民法院應當要求原告就雙方存在借貸合意進一步提供證據。原告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的,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希望對民間借貸當事人有所幫助。在這裏提醒出借人,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採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爲,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遇到借款人死乞白賴賴賬的情形,可以求助專業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