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跑了怎麼辦呢

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雖然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爲債權人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 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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