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轉讓法律依據

關於債權債務的轉讓規定,根據民法典原則之一的自願原則,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如何簽約,也可以自由決定將合同中的債權債務或債權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實現合同宗旨。
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2、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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