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發生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合同行爲,產生約束當事人雙方的合同之債,體現了債得相對性,緊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2)侵權行爲,產生侵權之債;(3)無因管理行爲,產生無因管理之債;(4)不當得利行爲,在當事人之前產生不當得利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