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成立的要件

成立教唆犯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教唆犯所教唆的對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須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必須有教唆行爲。
3、必須有教唆故意。
根據《刑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教唆犯成立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