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的種類有哪些

債的擔保,是指爲確保債權得到清償而設立的各種法律措施。

債務擔保的種類有哪些

債務能否適當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債務人所擁有的財產狀況,即責任財產。擔保有利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及時得到實現。擔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擔保。

(一)人保,是指除了債務人財產以外,又附加了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財產作爲債權實現的總擔保。包括保證、連帶債務人以及並存的債務承擔。我國的擔保法上僅指保證。

(二)物保是指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作爲抵償債權的標的,作爲債權人之債優先受償的對象,包括: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和法定優先權,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指前3種。

(三)金錢擔保是指於債務之外又交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該金錢的得失與債務履行與否聯繫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證金。擔保法上僅指定金。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