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的產生依據是

留置權的產生依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爲留置權人,佔有的動產爲留置財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動產,不得留置。

留置權的產生依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