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使用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一、商標侵權使用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商標侵權使用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爲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條

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二、哪些行爲構成商標侵權?

(一)商標侵權是:

所謂商標侵權,也就是商標侵權行爲,是指:行爲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爲。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爲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商標侵權有:

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下列行爲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6、複製、摹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7、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且透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侵權的使用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商標法》,而且也會讓商標所有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受到侵權那麼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來進行合理解決,侵權人不但要承擔賠償責任,還要承擔侵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