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最高額賠償多少錢?

一、商標侵權最高額賠償多少錢?

商標侵權最高額賠償多少錢?

商標侵權最高賠償多少並沒有數額規定,但是有相關的計算辦法。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爲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侵犯商標專用權如何計算損失賠償額和侵權期限問題的批覆》(以下簡稱《批覆》)規定:“在侵犯商標權案件中,被侵犯人可按其所受到的實際損失額請求賠償,也可以請求將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利潤(指除成本和稅金外的所有利潤)作爲賠償額。對上述兩種計算方法,被侵人有選擇權。”

二、哪些行爲構成商標侵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造成混淆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3、僞造、擅自制造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爲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衆的;

6、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爲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加工、生產工具、生產技術或者經營場地等便利條件的;

7、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標識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8、複製、摹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下,商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商標侵權的事件頻頻發生,對於商標所有人來說,可以起訴對方,要求賠償損失。商標侵權也是民事侵權的一種,確定賠償數額應該按照實際損失金額來定,在賠償數額上面,沒有上限和下限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