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答辯是駁回複審嗎

一、商標異議答辯是駁回複審嗎?

商標異議答辯是駁回複審嗎

不是,商標異議答辯是指商標異議案的被異議人在法定期限內對異議理由以書面形式進行辯駁的法律行爲。

駁回複審是指國家商標局以申請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爲由駁回申請人的註冊申請,申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在複審中陳述不服國家商標局駁回決定的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准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

二、商標駁回複審都需要哪些資料?

有些絕對駁回理由是可以申請複審的,但有些相對駁回理由倒是絕對不能申請複審的,這就需要第一時間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傳真給職業商標代理人把把關。對於職業代理人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代理經驗的綜合把關之後,認爲可以申請駁回複審的,一般提交如下資料:

(1)《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

(2)商標局郵寄《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信封(當地郵戳要清楚);

(3)申請人資質(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

(4)商標評審代理委託書;

(5)申請商標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關材料、照片、合同等複印件。

三、商標駁回複審的作用?

(1)多了一次交流講理的機會。“商標局憑什麼駁回,我不服!”對商標局駁回理由不服的,可以透過商評委全面闡述自己的理由及觀點。

(2)可有效延緩時間。有些商標是同一申請人申請的,但因申請人名稱變更,未能及時向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的,可以透過商評委講明情況,並辦理相關手續

之後,即可獲准透過。

(3)可大大縮短取證期限。有些商標複審很容易成功,自複審裁定下達之後,很有可能在一年內即可領取《商標註冊證》; 而一旦放棄複審,三至五載又得從頭再來!

(4)商標附加值極易提高。很多商標“TM”了多年,因而也就造成了一大批企業一直在“TM”狀態中經營生產。而申請商標駁回複審,一旦成功,或許就能改變一個企業的發展命運!

實際上,商標異議答辯和駁回複審在主體上就有裏面的差別,商標異議答辯只侷限於商標異議案的被異議人,而駁回複審是我們在申請註冊商標的過程當中,因爲有些程序或者商標的有些設計違反了商標法,在向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的過程當中,和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發生了衝突之後,再度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准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