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申請材料有哪些?

一、集體商標申請材料有哪些?

集體商標申請材料有哪些?

1、商標申請書應使用商標局指定的書式。

2、申請集體商標註冊,應當依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按類申請(即1標1類1份申請的原則)。如果同一商標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跨幾個類,則需按商品或服務的不同類別分別提出申請。

3、每1個商標申請應當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1份,並在商標申請書商標種類欄上註明商標是集體商標,同時附送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及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全文,並由申請人摘出要點,形成單一書式,一併報送商標局。

4、商標圖樣十份(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當交送着色圖樣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標圖樣必須清晰,易於粘貼,長和寬應當不大於10釐米,不小於5釐米。

5、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書件,應當使用中文,並用打字機填寫。申請書上的申請日期、申請編號一欄由商標局填寫。

6、商標註冊申請人,章戳,應當與覈准或者登記的名義一致。

7、申請人將商標圖樣貼在申請書“商標”框內,貼方的方向爲指定方向。商標用字應當書寫正確、規範,不得使用錯字,停止命名用的異體字、不規範的簡化字。

8、填寫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應按《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所列商品和服務項目填寫。若填報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國際分類表中未列出,應附送說明書。(商品或服務項目多時,可另附紙填寫並標註說明。)

9、申請人按規定向商標局繳納申請與註冊的規費。

二、集體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

1、集體商標註冊申請時雖然已指定商標爲集體商標,但未附送資格證明或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的,則由商標局退回,申請日期不保留。

2、申請時雖然已附送資格證明和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但未指定商標爲集體商標的,則由商標局退回,限期補工正。申請日期子以保留。

3、因申清手續不完備或申請書件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退回申清人,在申請日期處蓋有“補”定印章,補正於續後,申請日期予以保留。

凡經商標局駁回並蓋有“駁回”字樣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件,不得再次作爲申請書件上報。

4、同-申請人的同一商標,已在商品上註冊了普通商標,又申清集體商標註冊的,該申請人已註冊的普通商標不能轉讓和許可非集體成員使用,否則將按將按予以駁回。

5、集體商標的多數申請人缺少註冊申請及管理的經驗,申請註冊之前,申請人如做好事先查詢,諮詢或委託商標事務所辦理其註冊申請事宜,將有益於集體商標註冊申請的順利進行。

總的來說,產品生產者註冊商標使消費者認“牌子”購買;產品經營者註冊商標使消費者認“商鋪”購買商品。所以商標註冊人選擇和正確使用商標至關重要。選擇商標應該考慮商標設計是否美觀,是否能體現企業文化,是否利於產品和服務的推廣。使用商標應該突出商標,讓商標處於商品或其包裝的醒目位置,消費者不僅一目瞭然,而且能留下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