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到期未續展會被搶注嗎?

商標到期未續展會被搶注嗎?

商標到期未續展會被搶注嗎?

是會被搶注的;

商標到期不續展的後果:

1、商標是公司的無形資產,註冊商標所代表的無形資產會歸零;

2、商標肯定會有用到公司的宣傳推廣中去,企業花經歷去推廣,形成的品牌影響力會被他人拿走;

3、商標到期如果不續展是不能再繼續使用的,即使沒有其他人註冊,也不能作爲註冊商標來使用到商品或是服務中去,是需要重新註冊的。如果繼續使用該註冊商標,屬於商標侵權行爲。

4、如果在辦理期間別人搶注了該商標,獲取了在先權利,導致註冊商標申請被駁回,這樣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標權利就會變成了他人的。

商標被惡意搶注如何認定

構成“惡意搶注”的要件有以下幾點:

(一)申請人爲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爲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爲的本身,就已經侵佔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註冊成功,無異於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爲嚴重的是一旦註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爲合法所有人之後,即會利用其註冊商標的佔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並索取賠償。

現實的問題是,如何認定這一主觀要件的成立?我們不可能深入到申請人的內心世界,去了解他們主觀願望是否爲了不正當利益而只能透過現象去剖析他的本質。哪些現象可以分析出來呢?一是看他註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二是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入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透過這幾方面的分析,如果“搶注”申請人註冊商標,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並沒有產品,而後高價轉讓或向被搶注人提出賠償請求,我們便可以準確認定他的主觀目的,就是爲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 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爲要件

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於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因此,認定不正當手段,只可能在異議程序或在以後的被搶注人申請撤銷該商標的程序中,由被搶注入提出證據,證明申請人採用了不正當手段。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對於自己開發產品的人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且一個好的商標只要自己保護不好就會很快的落入別人的手中,因此,在商標未上市之前一定要進行註冊,而且還要每年的按規定繳納費用,有法律的保護那麼自己纔可以安心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