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搶注未延展的話怎麼辦?

一、商標被搶注未延展的話怎麼辦?

商標被搶注未延展的話怎麼辦?

商標續展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註冊有效期屆滿十年後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註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1、準備商標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標被惡意搶注的證明證據,在搶注商標的公告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遞交證明。

2、若商標已經註冊完成,則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被搶注商標的無效宣告申請。

3、走司法途徑,依據《商標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就搶注行爲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

二、商標註冊的流程是怎樣的?

1、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是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2、初審公告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對未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並符合的,允許其商標註冊,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

3、註冊公告

商標註冊是一種商標法律程序。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後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一個商標從申請到覈准註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註冊商標有效期爲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綜上所述,商標註冊後有使用年限方面的限制,我國規定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商標沒有申請展期,又被他人搶注的,商標持有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透過法律手段維權。現在商標惡意搶注的事情並不少,起訴的時候應該準備充足的證據材料,並且在時效內提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