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行政認定主要有哪些方式?

馳名商標行政認定,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馳名商標行政認定主要有哪些方式?

1、商標管理程序中認定當事人認爲他人使用與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可經設區市以上工商局立案調查,將案件材料逐級報送商標局請求制止侵權,並推薦認定爲馳名商標。

2、商標異議中認定當事人認爲他人經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的商標侵權的,可直接向商標局異議處提出異議並申請認定爲馳名商標。

3、商標異議複審及爭議程序中認定當事人認爲他人已註冊的商標侵犯自己權益的,可直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裁定並申請認定爲馳名商標。

認定某一商標是否爲中國馳名商標,主要標準是該商標在市場上享有較高的聲譽併爲相關公衆熟知,一般會綜合考慮下列因素,當事人也應當根據下列要求準備相應材料:

(1).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相關公衆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也就是說,馳名不是指爲所有人所認知或者在所有社會公衆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關的消費者中馳名就可以。一般而言,商標所標示的產品在市場上同行業間的評價、銷售額排名、廣告額排名或其營業狀況等資料。如果企業能獲得相關市場調查資料更佳。企業獲得的各項證書和榮譽、企業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資料也可以起到證明作用。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註冊的歷史和範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商標使用年限及其持續使用等證明及商標或標識在國內、外註冊之情況。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具體爲形式爲國內外之報紙、雜誌、電視臺、路牌等宣傳媒體持續廣告資料等;與宣傳媒體簽定的合同、交易發票、圖片、影視資料等;社會公衆人物作爲產品代言人的材料等。

(4).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證明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應當注意收集和準備:全國各地產品或服務銷售發票、行銷單據、進出口單據及其銷售數額統計之明細等資料;全國各地銷售據點及其銷售管道、場所之配置情形;涉案商標所標示的產品在重要工程中的運用等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馳名商標進行行政認定一般也是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只要發現有被侵權或者是認爲他人使用與自己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就可以直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並要求認定爲馳名商標,所以,不同的情形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