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算侵犯商品權

怎麼算侵犯商品權
律師解析:行爲人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爲,或者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或者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的等行爲視爲侵犯商品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以及第六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