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法57條罰多少錢?

侵犯商標法57條罰多少錢?

一、侵犯《商標法》57條罰多少錢?

侵犯他人商標會罰款多少會視具體的情況來定;《商標法》第57條第2款的內容是: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商標法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商標法的法律責任主要有:

1、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應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2、《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權行爲: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爲的,或者侵權商標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物品。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一般只要註冊之後就可以獲得商標的權利,一般只要他人在未獲得商標許可人的情況之下而使用此商標,就可以認定當事人侵犯了商標所有人的權利,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會給予一定的處罰,對於處罰的標準就會按實際的情況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