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怎麼處理

專利出現侵權後,通常有三種解決途徑。
1、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提出協商意向時,一般可以向侵權方發送侵權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懾作用,沒有法律約束力。
2、行政查處:專利權人在掌握初步證據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採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爲進行調查覈實後作出是否侵權的認定。在行政查處過程中,有關專利行政部門基於有關當事人的申請,可對專利侵權的民事責任進行調解。
3、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亦可親自向侵權行爲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爲、賠償經濟損失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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