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強制許可正當理由是怎麼規定的

一、專利權的強制許可正當理由是怎麼規定的?

專利權的強制許可正當理由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爲被依法認定爲壟斷行爲,爲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爲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二、哪些行爲不屬於專利權侵權?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爲侵犯專利權:

(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

(三)臨時透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爲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爲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五)爲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資訊,製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爲其製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三、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專利權的強制許可有法定條件,除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之外,正常情況下專利權有排他性的,在未經過專利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是國家單位也沒有權利隨便使用他人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