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爲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2、爲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製造並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五十條 爲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製造並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