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賠償的問題

我們知道西方國家一向都是很注重保護專利的,不過也是的,人家辛辛苦苦研究出來一項創新性的東西,如果被隨意使用而不用負責任的話,那麼這將大大挫傷一部分擁有創新能力的人進行再創造,久而久之,一個國家也將沒有創新活力可言。所以,我們從小就得養成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而我們今天要講的就是關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專利侵權賠償的問題

一旦自己辛辛苦苦的研究成果被別人褻瀆了,我們應該怎麼樣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呢?

1.其實這個問題不算太難,我們在提到專利侵權賠償時,首先應該考慮的就是這項專利的擁有者在被別人侵權後損失了多少,如果很難客觀地對損失的金額進行評估,那得按照什麼標準去衡量呢?那就得看看侵害專利的那個人從中得到多少金錢了。

2.其實這個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你拿了人家的專利商用,得到的都不是自己的,反而是一種可恥的行爲,那你獲得的收益也應當是專利人應得的。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專利侵權者也數不清獲利多少,或者說是數額難以估計的,又該如何是好呀?那就要遵循法的精神了,這個怎麼說呢?

1.要按照法律所明文規定的專利授權的收益來算,利用倍數進行計費賠償。再說了,如果這是一項潛力無限的發明專利,其經濟效益是難以估計的。

2.值得注意的是,專利所有者在維權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雜費,也是可以相應地算進裏面的。

所以說法律對專利的保護還是比較到位的,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讓發明者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使自身獲得社會價值的肯定,並不斷催生社會創造力,使社會創新永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