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被別人使用,著作權人該怎麼維權?

隨着資訊技術的發展,網絡傳播速度越來越快,透明度越來越高,有些網友會未經許可將作家的作品上傳到網絡平臺上,造成作家的作品銷量下降,利益遭到損害,著作權得不到保護,除了上傳者,著作權人該怎麼向網絡平臺主張權利和賠償?

作品被別人使用,著作權人該怎麼維權?

對於作品被上傳、公開到網絡,著作權人可以採取以下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1、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必要措施。通知應該以書面形式通知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被侵權人的姓名(名稱)、聯繫方式和地址;

(2)要求採取必要措施的侵權內容的網絡地址或者足以準確定位侵權內容的相關資訊;

(3)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4)被侵權人對通知書的真實性負責的承諾。

如果被侵權人發送的通知不滿足上述通知要件時,將被視爲未發出有效通知。

2、要求侵權者採取以下措施:

(1)及時刪除涉嫌侵權的內容;

(2)斷開與涉嫌侵權的內容的連結;

(3)將通知書轉送提供內容的網絡用戶。

3、在以下情形中,著作權人可以要求網絡平臺進行賠償:

(1)網絡平臺透過網絡參與他人侵犯著作權行爲,或者透過網絡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犯著作權行爲的,應承擔與其他行爲人或者直接實施侵權行爲人的共同侵權責任。

(2)提供內容服務的網絡平臺,明知網絡用戶透過網絡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爲,或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但仍不採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權後果的,應該承擔與該網絡用戶的共同侵權責任。

(3)著作權人的通知所述侵權行爲屬實,網絡平臺接到通知後未及時刪除該內容或者斷開與該內容的連結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侵權的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著作權受法律保護,但是網絡侵權現象突出,危害大,作爲著作權人、網絡侵權的受害者,應該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挽回自己的損失,但是在起訴網絡平臺的過程中,往往證據蒐集困難,且面對網絡平臺力量單薄,因此最好可以找個網絡侵權賠償專業的律師介入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