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語可以申請版權嗎

很多企業都有一兩句比較優秀的廣告語爲企業做宣傳,該廣告語也會企業帶來了不少的經濟效益,因此有的企業就想申請版權保護。那麼廣告語可以申請版權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廣告語可以申請版權嗎

一、廣告語可以申請版權嗎

關於廣告語的保護,目前我國法律尚無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些廣告語會被法院認定爲是具有著作權的文學作品而得到保護。但這樣的廣告語必須具有創造性和明顯特徵,能夠直接充分地反映品牌特點和企業形象,如“美的空調,美的世界”、“椰風擋不住”等。而過於泛化,缺少獨創性和有明顯模仿痕跡的廣告語,則不能得到法律保護。因此,我們建議,企業的廣告語設計應儘量富有特色,並進行著作權登記,以便在發生糾紛時能得到較充分的司法保護。

二、哪些作品可以申請版權登記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作品。

《著作權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

以上就是本站爲你整理的相關知識,從相關法律規定中可以知道,廣告語目前在我國是不能申請版權保護的,但如果廣告語具有創造性和明顯特徵,能夠直接充分地反映品牌特點和企業形象的話,那麼還是會認定爲是具有著作權的文學作品而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