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職務作品類型有哪些

一、常見的職務作品類型有哪些

常見的職務作品類型有哪些

職務作品可以細分爲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兩大類,分類不同,著作權歸屬不同。

1、一般職務作品

符合一般職務作品的三個要件的作品爲一般職務作品:

(1)作者爲單位的員工;

(2)作者的創作工作是爲了完成本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達,不是單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體現。

2、特殊職務作品

對某些職務作品,特別是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如果滿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職務作品。

(1)該作品的創作主要是利用了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

(2)該作品由單位對外承擔責任。滿足上述兩個要件的職務作品爲特殊職務作品。

二、職務發明和職務作品有哪些區別?

職務發明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和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而職務作品是公民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任務所創作的作品。職務發明與職務作品兩者相同點主要有:都與本單位存在勞動法律關係,屬於本單位職工,享受本單位的一切福利待遇;都是在本職工作範圍內;都享有署名權;都有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造;都由所在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職務發明與職務作品兩者的本質區別是權利歸屬不同。職務發明權利歸屬基本上屬於單位,但也可以是發明人與單位共有。我國專利法第6條第一款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爲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爲專利權人。”而職務作品的權利歸屬問題,有兩類不同情況:一類是作者享有著作權,單位享有優先使用權;另一類是單位享有著作權,作者享有署名權。因此,職務作品的權利歸屬基本上是歸作者,少數屬於單位的,但作者仍然還有署名權。

綜上所述,常見的職務作品有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特殊職務作品就是單位擁有著作權,而員工只是對作品擁有署名權,一般對於職務作品的認定就是看是否用到了單位提供的物質條件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