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職務作品的作品類型包括哪些?

一、特殊職務作品的作品類型包括哪些?

特殊職務作品的作品類型包括哪些?

職務作品可以細分爲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兩大類,分類不同,著作權歸屬不同

1、特殊職務作品

對某些職務作品,特別是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如果滿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職務作品。

(1)該作品的創作主要是利用了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

(2)該作品由單位對外承擔責任。滿足上述兩個要件的職務作品爲特殊職務作品。

2、一般職務作品

符合一般職務作品的三個要件的作品爲一般職務作品:

(1)作者爲單位的員工;

(2)作者的創作工作是爲了完成本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達,不是單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體現。

二、法人作品與特殊職務作品的區別

1、 法人作品與特殊職務作品的主要區別在於署名權的問題,法人作品的署名權屬於法人,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的署名權依然屬於創作者。

2、 法人作品沒有明確的定義,在《著作權法》第11條第3款中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爲作者”。即法人作爲“作者”,對作品享有包括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在內的完整的著作權。

3、 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權。特殊職務作品僅僅是指以下兩種作品: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其中提供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爲創作專門提供資金、設備或者資料。

(2)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綜上所述,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的署名權依然屬於創作者,法人作品的署名權屬於法人,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法人或單位享有,一般職務作品三個要件是,作者爲單位的員工,作者的創作工作是爲了完成本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達,不是單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