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版權侵權該怎麼承擔責任

一、網絡版權侵權該怎麼承擔責任

網絡版權侵權該怎麼承擔責任

網絡版權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小看“停止侵權”這種責任方式。很多時候被告願意賠償損失,但是不願意“停止侵權”,因爲一旦停止侵權,就意味着侵權作品需要下架,需要在網絡上消失,這對被告來說損失更大。

確定賠償數額時,首先要看原告的實際損失,其次要看被告的違法所得,在這兩點都無法確定的時候,則採取法定賠償額,由法官進行自由裁量。賠償範圍則包括爲制止侵權行爲支付的合理開支。

二、網絡侵權承擔責任的原則有哪些?

“過錯責任原則”,即作爲原告,不但要證明對方侵犯了自己的權利,還要證明對方有過錯。

“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用證明對方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證明存在侵權即可。

“公平責任原則”,即在某些情況下,原告被告雙方都沒有過錯,但是原告有很大損失,爲了公平起見,法律特別規定了特定條件下被告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作爲原告,需要證明損失的存在以及是否屬於法定的“特殊情況”。

在網絡版權糾紛侵權責任認定過程中,很難避開“避風港原則”。“避風港原則”是指,用戶提供的內容應當由自己承擔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沒有進行審查的情況下,並不知道網絡用戶的行爲。這種情況下,網絡服務提供者只需盡到“通知+刪除”的義務即可。

另外,與“避風港原則”相關的還有“紅旗原則”,即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如果被侵權的作品像紅旗一樣明顯,網絡服務提供者就不能主張自己不知曉侵權情況,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