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朋友圈是否算是侵犯肖像權

發朋友圈是否算是侵犯肖像權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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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轉發分享音樂侵犯版權嗎

不算是侵權。事實上,絕大多數人之所以將歌曲分享到朋友圈,並非是爲了盈利,而是出於個人對作品的欣賞,發表評論或者向朋友介紹作品,此類行爲雖是傳播作品,但仍可歸屬爲個人欣賞範疇。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爲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個人分享行爲符合法律規定,一般認爲並不會侵權。

另外,音樂平臺已經取得有關作品的資訊網絡傳播權。個人分享音樂平臺上的音樂,得到音樂平臺的允許和鼓勵,因此個人的分享行爲可以理解爲音樂平臺傳播行爲的一部分,由於取得了合法授權,並不會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