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權。其它的,只要是屬於專利法的技術方案,就可以認爲是在發明專利保護的範圍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爲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佈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