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用工單位工作傷亡怎樣賠償

非法用工單位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

在非法用工單位工作傷亡怎樣賠償

1、賠償範圍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確定,並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2、一次性賠償金的支付標準

(1)一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6倍;

(2)二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4倍;

(3)三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2倍;

(4)四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0倍;

(5)五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8倍;

(6)六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6倍;

(7)七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4倍

(8)八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3倍;

(9)九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2倍;

(10)十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若是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並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如今存在的非法用工單位還是比較多的,勞動者在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要是不小心進入了非法用工單位,自己的很多利益其實是得不到保障的。而要是在非法用工單位工作傷亡的話,很多時候用人單位也是不會做出較多的賠償。此時勞動者可以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追究單位的法律責任,做出合理的賠償,因此此時也是算構成工傷事故的,那理所當然也是要按照國家對工傷的規定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