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因工傷疾病死亡待遇是怎樣的?

一、退休職工因工傷疾病死亡待遇是怎樣的?

退休職工因工傷疾病死亡待遇是怎樣的?

退休職工因工傷疾病死亡待遇是按照當地的工商保險規定來進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爲:因公犧牲爲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爲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五)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死亡註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係);

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二、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複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儲存,拿着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對於退休的員工,他們一般情況下就在家裏面,但是有一些是由於工作方面的需要被返聘回來,則是發生一些工作性傷害的話,仍然可以認定成爲工傷,也可以按照我們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者是一次性死亡撫卹金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