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石承包承包合同

沙石承包承包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沙石承包合同

合同到期後,在甲方決定繼續對外承包前提下,乙方若需延期承包經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第一年承包費用爲:乙方按實際銷售砂石每方6元提成給甲方,從第二年起乙方按實際銷售砂石每方10元提成給甲方。承包費按月結算繳納,即在每月的31日進行結算,並將每月應付給甲方的費用一次性付清。承包期間,根據市場物價及砂石售價漲跌情況,由雙方協商對承包費進行相應調整。以上是關於沙石承包合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