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是什麼

買車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是什麼

一、買車中“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是什麼?

“定金”和“訂金”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定金”具有擔保作用,而“訂金”不具擔保作用(即使有也是給付方對接受方的單方保證)。所以如果當出現購車糾紛時,4S店有權不返還消費者之前支付的“定金”;如果之前支付的是“訂金”,除扣除部分違約金外,消費者可以要回部分訂金。而如果你自己將“訂金”私自理解爲“定金”的,當出現糾紛時,就算找法院也無濟於事,這種情況法院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自找對方協商去。

簡單來說,如果你在4S店簽訂的是“定金”,若自己反悔了,之前支付的定金也將隨着全部“打水漂”,但如果4S店違約了,你將得到雙倍的賠償;如果你在4S店簽訂的是“訂金”,若自己反悔了,扣除違約金外,可以收回一部分或全部收回訂金,而如果是4S店違約了,同樣也得不到雙倍的賠償。

二、何謂訂金和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爲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爲定金給付方(下稱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爲定金接受方(下稱接受方)。”對於買賣雙方來說,定金具有兩個作用,它不單可以作爲合同成立的證明,還對合同起到擔保作用。“訂金”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一般被視爲預付款,即使認定爲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接受方的保證。

三、關於買車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定金”能退回的情況只有2種,要麼合同是無效的,要麼4S店不履行合同條款(違約定金雙倍返還)。

2、如果簽寫“定金”合同,4S店按照合同辦了(把自己的承諾履行了),但A因爲自身一些原因不想要車了,購車者是無權請求返回定金,當然如果4S店銷售人員和老版人品好,或者不在乎一兩個客戶,也有機會要回。

3、“訂金”條款,假如購車者不履行條款了,可以要回訂金。如果4S店沒履行條款,也不需要雙倍返還。

4、“定金”一般數額較大,幾千至少吧,“訂金”數額較少,幾百塊,意思意思(當然4S店也不會着緊幫你訂車的,反正不違約)。所以,如果交了“定金”,4S店也如期把購車者的車送達,通常的結果只有兩種,要麼買車,要麼定金不要。

透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對購車合同中訂金和定金的概念有了一定了解。買車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是看是否具備擔保作用。簡單來講,定金不可以退回,如果4S店違約,其要按照定金金額賠償兩倍。而訂金的話可以退回,不具備擔保功能。這是我們在簽訂購車合同時要特別注意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