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摩托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認定?

無證駕駛摩托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認定?

一、無證駕駛摩托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認定?

無證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應當根據事故的發生原因,以及造成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無證駕駛本身並不能作爲事故責任認定的條件,其無證駕駛行爲由公安部門另行處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源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無證駕駛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3)對於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駕駛機動車輛必須申領駕駛證,無證駕駛的行爲極易導致嚴重的交通事故,對於無證駕駛的處罰是非常嚴重的,但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一方面要對無證駕駛進行處罰,並一方面要進行調查取證進行事故責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