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兼職協議與兼職合同有哪些不同
1、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正式員工。單位繳納社保。
2、勞務派遣合同,是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是被派遣到用人單位上班,不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
2、兼職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行紀合同和居間合同有什麼不同
居間合同與行紀合同的相同點是都屬於提供勞務性質的合同,二者的不同點如下:
(1)居間合同的居間人,限於報告訂約機會或媒介訂約,其服務的範圍有限制,只是介紹或協助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居間人本人並不參與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
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是行紀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辦理交易事務,與第三人發生直接的權利義務關係,處理事務的後果是間接地而不是直接地歸於委託人。
(2)居間合同的居間人,是爲委託人提供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其行爲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行紀合同的行紀人則是按委託人的要求,從事購銷、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爲,行紀人受託的事務只能是法律行爲。
(3)居間合同是有償合同,但居間人只能在有居間結果時纔可以請求報酬,並且在爲訂約媒介居間時可從委託人和其相對人雙方取得報酬;行紀合同都是有償合同,但行紀人僅從委託人一方取得報酬。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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