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駕、醉駕、毒駕有什麼區別
酒駕、醉駕、毒駕的區別在於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差別、定義方面的差別等。
酒駕是指駕駛員在飲酒以後駕駛機動車輛的情況。
認定酒後駕車標準的起點是,駕駛人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爲20毫克。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爲。
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成爲醉駕。
毒駕是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的行爲。
存在安全駕駛的隱患。
“毒駕”和“酒駕”都是機動車駕駛員上路前絕對禁止的行爲,但刑法並未對“毒駕”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
二、醉駕有案底嗎
1、一般情況下醉駕一旦被查處就會入刑,判處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而拘役屬於刑事處罰的一種,會被記入刑事檔案中去。
免於刑事處罰的情形不會留下案底。
2、醉駕的處罰措施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並依法追究刑責,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駕被拘役會留案底。
拘役就是刑期比較短而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6個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
拘役四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性質一樣的,只是刑期長短不一,導致叫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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