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沒有籤合同可以去勞動局舉報嗎?

工地沒有籤合同可以去勞動局舉報嗎?

一、工地沒有籤合同可以去勞動局舉報嗎?

工地沒有籤合同可以去勞動局舉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並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作爲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於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於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於沒有可以儲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勞動者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因爲用人單位方面的過錯所導致的,那麼對於勞動者個人而言,是可以採取一系列合法的方式來解決的,比如說首先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來進行投訴,舉報之後就是可以透過仲裁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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